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京绿办发〔2020〕188号
各有关区园林绿化局、区财政局,市有林单位:
随着两轮百万亩造林工程的实施,平原地区已形成了大尺度的城市森林,拓展了城市绿色空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绿色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由于平原地区立地条件较好,林木生长速度快,随着生态林林龄的增加,部分地块已进入林木快速生长阶段,逐渐形成郁闭状态,林木生长竞争加剧,个别树种出现烧膛、干梢、病虫危害等问题,林木健康状况受到一定影响。为了提高平原生态林林分质量效益,现就开展平原生态林林分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培养健康、稳定、高效的平原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以培育长寿命高大乔木为主要经营方向,通过以林分结构调整为主要措施的森林经营,构建混交、复层、异龄、多功能森林群落,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发挥森林多重效益,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严格保护林地和林木资源,巩固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确保面积不减,活立木蓄积量逐年增长,森林质量持续提升。
――坚持森林经营方案主导原则。根据区位、功能和立地条件,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适时、适度调整林分结构,并严格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
――坚持生物多样性丰富原则。移、伐树木要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保护原生地被、抚育萌生幼苗和补植补种食源、蜜源、多刺、蔓生植物,促进人工林向近自然林转变,为小型野生动物、鸟类提供食源和栖息地。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培育优美森林景观同时,拓展生态服务功能,提供全民共享的休闲空间,倡导体验式绿色教育,形成绿色合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范围,逐步实施。实施林分结构调整的平原生态林,主要包括两轮百万亩造林和第一、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等绿化建设工程形成的生态林。栽植5年以内的平原生态林,可先采取修剪的方式,控制树木冠幅,确保林分密度适宜。栽植满5年且郁闭度达0.7以上、林木间生长竞争严重、林分结构不合理的平原生态林应开展林分结构调整。
(二)调控密度,科学经营。根据区位、功能需求、树种生长特性、培育目标和立地条件的差异,制定森林分类经营方案,并按照不同树种生长阶段和森林演替规律,进行林分密度调控。密度调控应遵循保优去劣、能移不伐、强度适宜、逐步实施、动态调整的原则,优先保留实生苗、全冠苗和长寿树种、天然萌生苗,做好保留木、移植木标记,清除干扰木、枯立木、风折木、病腐木、无培育前途木(包括偏冠、残冠、干腐皮裂、林下生长瘦弱等)。密度调控每年去除株数强度不超过总株数的20%,且调整后郁闭度不低于0.5,详见附表《平原地区生态林主要树种林分适宜密度推荐表》。
(三)调密补疏,就近移植。对需要调整又有移出培育价值的树木,提前统筹新植地块,按照就近移植原则,优先用于本地块或本区域补植,其次考虑用于新一轮百万亩造林或美丽乡村建设等公益性绿化。移植时要充分考虑植后密度、种间适生结构,做到密度合理、异种补植、针阔混交、乔灌结合,提升树种丰富度和混交效果。树木移植应以春秋造林季节为宜,为提高移植成活率,可适当疏枝、短截枝条,严禁截干。针叶树或规格较大阔叶树,应按规范要求预留土坨,保护好根系,扎好包装后再运输。栽植时塑料纤维类包装材料必须拆除,确保根系能正常生长。
(四)保补并重,促进更新。在抚育间伐、起苗补植的过程中,尤其在大型机械的使用过程中,要保护自然更新树种和地被,对有利用价值的实生苗进行定株抚育,在较大林窗或稀疏林下,可补植乡土实生幼苗、播种栓皮栎、牡丹或种植其它耐荫灌草植物,道路边缘可栽喜光灌木和食源植物,丰富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林系统的自然更新。
(五)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疏密移伐中产生的树干、枝条等可用于围栏、栈道、步道(可用加工好的”植材砼”铺砌)、园林小品、本杰士堆、小型野生动物和鸟类的巢穴等设施的建设,为人和小型动物提供游憩场所和栖息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其余抚育剩余物应就地削片或粉碎,铺于树盘或林地,有条件的考虑粉碎后加入菌剂、腐熟堆肥,实现以肥料、基质等形式归还林地,提高土壤改良效果。对含有蛀干害虫的疫木,要严格按有害生物防治要求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区园林绿化局、市有林单位要高度重视林分结构调整工作,充分认识林分结构调整是提高森林质量、建立稳定健康的平原森林的重要手段。要把林分结构调整作为养护经营的首要工作之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区园林绿化局、市有林单位及乡镇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技术培训。
(二)规范手续办理。以林木养护单位为单元,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平原生态林林分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由区园林绿化局组织专家审定后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核。森林资源审批部门按市园林绿化局审核意见,依据林木采伐移植相关法律法规审批规定,及时办理林木采伐移植手续。各养护单位要加强移伐手续、伐移前后影像资料及相关文件的归档保存,并在施工场所进行伐移批复手续公示、设立警示标识等。
(三)强化监督管理。养护单位要严格按市级部门审核的实施方案开展施工作业,严禁未批先伐和少批多伐。区级主管部门对生态林林分结构调整工作进行逐地块自查验收,市级主管部门对各区生态林林分结构调整完成情况按比例开展抽查验收工作。对应该开展林分结构调整而未开展的林地,按不达标计入全市平原生态林年终考核中,并核减当年相应区域的养护经营资金,统一在结算中予以扣除。对乱砍滥伐、倒卖林木等违法行为将移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9月9日